18
2010
04

“高度”阶梯原则

已经接触政府客户一年多的时间,切入这一领域后,感觉当前很多广告公司或媒体机构由于对政府客户不够熟悉,造成在面对政府类客户时常常抓不到他们的真正需求,而与一些大业务失之交臂。现在将我的一点体验总结出来,供大家参考。

如果你面对一些政府客户,会常常听到一个熟悉的词——“高度”,他要求你的策划主题或品推思路一定要有“高度”。但什么是“高度”呢?什么样的“高度”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东西呢?这里有一个高度阶梯原则。

一般来说,如果你面对的政府客户是整个活动的承办主体或品推活动的主要推动力量,那么,他只关心你的策划或品推主题是否符合向上两个梯级当前的思维导向。下面举例说明:

如渝北区旅游局是某大型节会的主要承办者,那么他需要主题符合渝北区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最好又符合重庆市在旅游战略上的发展方向。其中渝北区的发展方向更为重要。而再向上,如地区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战略,对其影响力逐次降低。正所谓,远水不解近渴,县官不如现管。

这一原则与当前政府的官僚体系息息相关。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果有升迁愿望的官员,最重要的是得到直接上司的认可。以上例说明,渝北区旅游局局长需要得到渝北区分管区长的认可,而渝北区分管区长又需要得到渝北区区委书记、区长的认可。这就是高度阶梯原则的本质。

主题高度最多只在其上两级进行思考,尤其主要的是对上一级进行思考,主题高度再高就会失去高度本应有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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